铁路技规第十版
科学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了铁路在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规定了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在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规定了信号的显示方式和执行要求;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铁路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使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除了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长期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总结,它将随着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逐渐充实和完善。一、二等站以站长为主任委员,工务、电务、机务、车辆、房产建筑、供电、水电段段长(非段所在地为该站区各部门的负责人)为委员,组成委员会,对车站(段管线)铁路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1.对重要线路的平面及纵断面复测、限界检查,每五年至少一次;技术复杂及重要的桥梁、隧道检定,其他线路的平面及纵断面复测、限界检查,每十年至少一次;对其他桥梁、隧道检定,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对牵出线、驼峰及峰下线路的纵断面,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凡跨越剑河、书库的特大桥、大桥及其他需要了解墩台冲刷、合唱变化、河道变迁及水文动态情况的跨和桥梁,每年应进行桥梁水文检测、检定。2.根据线路的年通过总重、线路允许速度制定合理的检查周期,使用轨道检查车,钢轨探伤车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