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你喜欢
2.9万次浏览
5760人收藏
北大法硕招生简章解读

北大法硕招生简章解读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考试科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方式。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外语(英、日、俄)民法学刑法学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政治理论课、外语考试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民法学、刑法学和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科目。外语、政治理论课、参考教育部颁布的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请与法律出版社联系购买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编的专用大纲。(10月出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培养方式为了使学生能主动灵活地安排学习进度,采用完全学分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学位课(必修课、

2025年北大招生方案

北大招生方案一、背景北京大学(以下简称“北大”)作为我国著名的高等教育机构,一直以来都备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关注。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学生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北大在招生工作中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本方案旨在结合北大招生现状,制定一套合法合规、具有前瞻性和人性化的招生方案。二、原则与目标1.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2.选拔优秀:优化选拔标准,充分体现考生的综合素质,选拔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精神的学生。3.分类招生: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实行分类招生,满足不同领域的人才培养需求。4.动态调整: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学校发展规划,适时调整招生计划和选拔策略。 北大招生方案一、方案背景北京大学(以下简称“北大”)作为我国著名的高等教育机构,一直以来都备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关注。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学生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北大在招生工作中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本方案旨在结合北大招生现状,制定一套合法合规、具有前瞻性和人性化的招生方案。二、方案原则与目标1.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2.选拔优秀:优化选拔标准,充分体现考生的综合素质,选拔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精神的学生。3.分类招生: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实行分类招生,满足不同领域的人才培养需求。4.动态调整: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学校发展规划,适时调整招生计划和选拔策略。

北大招生方案

引言北京大学作为中国最顶尖的高等学府之一,其招生方案备受关注。本文将详细介绍北大的招生方案,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等方面的内容。招生计划每一年,北京大学都会制定一份招生计划,明确招生的指标和要求。根据北京大学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招生人数北京大学的招生人数一般根据学校和教育部的要求确定。一般情况下,北京大学的招生人数在5000人左右,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科设置北京大学的学科设置涵盖了理、工、文、法、经、管、教育、医、农、哲学、历史、教育等多个领域。根据招生计划,每个学科的招生人数和要求都不尽相同。地域分布北京大学的招生计划还考虑了地域分布的问题。一般来说,北京大学会对全国各地的高中毕业生进行招生,并根据地域的分布情况,合理安排招生指标。招生政策北京大学的招生政策主要包括平行志愿、专项计划和特殊推荐等方面的内容。平行志愿北京大学的招生中采用了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

北京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报考事项详见《北京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与我校联系,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初审通过后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习方式与学制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我校仅针对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报到前签署双方“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2.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或3年(以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1.我校奖助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2.我校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新校区,由学校按照校内政策和当年实际条件安排,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的住宿按照院系安排执行。 硕博连读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满一年后申请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时间、人数和选拔办法等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24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相关院系硕博连读相关规定执行。 转档与就业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转档与就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申请人或考生对院系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 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各专业最终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及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有关招生院系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培养方案和奖助政策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3.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数量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4.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北京大学法学院招生计划硕士

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招生计划概述a.招生规模与专业设置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涵盖法学、国际法、商法等多个专业。招生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刑法、国际法、经济法等。b.招生条件与选拔方式选拔方式包括初试、复试和综合评价,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c.招生流程与时间安排招生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初试、复试、录取等环节。招生时间一般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批次,具体时间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a.招生优惠政策对优秀考生给予加分政策,如全国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等。对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给予适当照顾。b.奖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及评选标准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c.培养模式与就业前景采用双导师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可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领域发展。 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备考指南a.报考准备了解招生政策,关注招生简章,掌握报名时间及流程。收集相关资料,如历年真题、专业书籍等,为备考做好准备。b.初试备考熟悉考试大纲,掌握考试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做好时间管理,合理安排复习计划,提高学习效率。c.复试备考提前了解复试流程,熟悉面试技巧,做好心理准备。深入研究专业领域,关注时事热点,提高综合素质。1.《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法学专业考试大纲》3.《法学专业考研复习指南》
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大学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办法,调整

法硕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6.报考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报名方式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两阶段报名缺一不可。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网上报名,11月中旬到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在辽宁省参加考试者须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2102)和大连市招考办(2108)两个报考点其中之一进行网上报名、确认信息和参加考试;在辽宁省外参加考试者请到所在地的省级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考试。 考试方式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1.初试初试日期约在2010年12月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2.复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初试分数线以及我校具体报考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 学习年限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习年限为2年。2、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3、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4、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5、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发现了那些不同见解?对这些不同的意见,自己是怎样逐步认识的?又是如何处理的?6、论文虽未论及,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7、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8、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对以上问题应仔细想一想,必要时要用笔记整理出来,写成发言提纲,在答辩时用。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临阵不慌。 答辩技巧学生首先要介绍一下论文的概要,这就是所谓“自述报告”,须强调一点的是“自述”而不是“自读”。这里重要的技巧是必须注意不能照本宣读,把报告变成了“读书”。“照本宣读”是第一大忌。这一部分的内容可包括写作动机、缘由、研究方向、选题比较、研究范围、围绕这一论题的最新研究成果、自己在论文中的新见解、新的理解或新的突破。做到概括简要,言简意赅。不能占用过多时间,一般以十分钟为限。所谓“削繁去冗留清被,画到无时是熟时”,就是说,尽量做到词约旨丰,一语中的。要突出重点,把自己的最大收获、最深体会、最精华与最富特色的部分表述出来。这里要注意一忌主题不明;二忌内容空泛,东拉西扯;三忌平平淡淡,没有重点。 文章应有论点、论据。 有开头主体与结尾。 有条理、有层次。 应用词确当,语言流畅。 应口齿清楚、语速适度。开头要简洁:单刀直入,是最好的开头,开门见山地表述观点,在答辩中是最好的办法。主体部份的表述可条分缕析,即把所要回答的内容逐条归纳分析,实际上是对自己掌握的材料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做整理。这样的表述就不会流于表面,而能深入本质。条分缕析可以把自己掌握的一些实际例子合并,整理成若干条目,列成几个小标题:分成几点,一点一点,一条一条地说出。满碗的饭必须一口一口吃,满肚子的道理也必须一条一条讲出来,环环相扣,条条相连,令人听完后有清楚的印象。假如在准备的时候已经准备了一个较完整的提纲,那么沿着回答问题的主线,再穿上一些玉珠(举例子)就可以做到中心明确,条理清楚,有理有例了。作为将要参加论文答辩同学,首先而且必须对自己所著的毕业论文内容有比较深刻理解和比较全面的熟悉。

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16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一、机构与原则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北京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招生对象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一)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热烈欢迎申请和报考北京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我校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一、推荐免试2014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含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硕博连读生以及“直博生”(拟录取的“直博生”按我校博士生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招生人数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办法如下:(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二)、申请材料1、北京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2、北京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1份;3、北京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
北大考研招生简章

北大考研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与人数“科研博士计划”拟招收64人。 选拔方式北京大学2020年“科研博士计划”采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种选拔方式。符合《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要求的本校在学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报名和考核办法按照研究生院和院系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的报名及考核办法详见本简章第三条、第四条。 “申请-考核制”报名办法(一)报名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4、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2019年11月7日中午12:00至2019年12月6日中午12:00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科研博士计划”的申请人应在“填报志愿”页面下“校本部招生院系列表”中,选择拟申请院系的“科研博士计划”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2024年采用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通过分类选拔、多元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校本部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有关招生信息可查询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相关学院(系、所、研究院)(以下简称院系)网站。各专业的招生方式由院系自定,招生人数包含在院系“计划招生数”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可到院系网站查询。二、学习方式与学制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热烈欢迎申请和报考北京大学2013级硕士研究生!我校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一、推荐免试2013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含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硕博连读生以及“直博生”(拟录取的“直博生”按我校博士生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招生人数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办法如下:(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二)申请材料1、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2、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3、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

北京大学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推荐免试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二)报名我校每年9月上旬发布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接收办法 申请人可以依据“接收办法”及院系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1.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 申请材料寄送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 普通招考(一)报考条件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 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或3年。 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学金1. 入学体检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安排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宿舍园区为万柳公寓、昌平新校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准,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住宿自理。除上述第2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他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的研究生住宿按照学院具体要求执行。 硕博连读凡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各院系的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须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22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以及各院系硕博连读相关规定执行。 转档与就业派遣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1.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 招生咨询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校本部咨询电话:010-62751354监督电话:010-62756913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2.校本部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请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 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5630监督电话:010-82802338电子邮件:yzb@bjmu.edu.cn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328房间邮政编码:100191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9月
勾选下载
全部下载(13篇)
搜索
下载夸克,免费领特权
下载

北大法硕招生简章解读

PDF224.3KB 3
1/3
展开阅读剩余2页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