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广州大为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承接方(乙方):广州市树丰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和谐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办公室装修。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方便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越秀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A 区2306室。 2.总计施工面积180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工程。 5.开工日期:5月10日,竣工日期6月10日,工程总天数:3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肆万捌仟元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规定1.工程使用重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承认。 2.工程验收原则,双方同意参考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规定,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订立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