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1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2010 年9 月28 日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提高执业律师的素质,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前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 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规则。第三条本协会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 的培养目标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实习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确保实习质量。本协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接受北京市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第四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实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