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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及安徽省律师协会《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在合肥市范围内(含四县一市四区)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 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合肥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的考核,考核工作由合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和教育培训与实习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组织和实施。第四条本协会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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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 共12页附件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保障实习的质量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管理适用本规则。第三条 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品行良好;(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应当向住所地地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第 1 页 共 12 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

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律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0 年 12 月 18 日审议通过)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加强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管理,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 实习登记及实习规范第一条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七)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条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申领、审核、发放:(一)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通过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申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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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大家知道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如何实施的吗?下文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最新版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提高执业律师的素质,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前参加实习的人员 (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规则。第三条 本协会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 训练和管理工

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2012,3,7后

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2012年3月7日 修订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申请到福建省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省直所”或“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活动的管理和考核,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材,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及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以下简称“省直分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习”,是指已依法取得并持有有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到省直所接受实务训练及参加律师协会集中培训。到省直所实习的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及对其实习考核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自实习登记核准之日起计算。经实习人员

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的管理,保障实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并参加实习的人员。 第三条管理职责海南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省律协)负责全省实习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实习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则,组织实施实习考核等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负责实习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定具有一定年限执业经历的律师作为实习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实习报名与受理第四条报名条件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品行良好; 4.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5.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6.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7.在拟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实习纪律,完成

2025年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

XX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 XX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及XX省律师协会《XX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措施》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XX市范围内(含四县一市四区)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参加实习的人员(如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XX市律师协会(如下简称本协会)的考核,考核工作由XX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和教育培训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如下简称考委会)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本协会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

北京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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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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