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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培训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培训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概述1.a.事故隐患定义: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b.事故隐患分类:根据隐患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c.事故隐患特点:隐蔽性、突发性、连锁性、复杂性。2.a.事故隐患产生原因:设计缺陷、施工质量问题、设备老化、操作失误、管理不善等。b.事故隐患危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c.事故隐患预防措施:加强设计审查、严格施工管理、定期设备维护、提高操作技能、完善管理制度等。3.a.事故隐患排查方法:现场检查、资料审查、专家咨询、风险评估等。b.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监控、评估、反馈等。c.事故隐患治理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1.a.水库大坝隐患:水库大坝裂缝:裂缝宽度、长度、深度、分布情况等。水库大坝渗漏:渗漏量、渗漏位置、渗漏原因等。 水库大坝滑坡:滑坡原因、滑坡范围、滑坡速度等。 水库大坝基础处理:基础处理方法、处理效果、存在问题等。2.b.水闸隐患:水闸结构缺陷:闸门、闸墩、启闭机等结构缺陷。水闸渗漏:渗漏量、渗漏位置、渗漏原因等。 水闸启闭机构故障:故障原因、故障部位、故障影响等。 水闸电气设备故障:故障原因、故障部位、故障影响等。3.c.水泵站隐患:水泵设备故障:故障原因、故障部位、故障影响等。水泵站电气设备故障:故障原因、故障部位、故障影响等。 水泵站管道泄漏:泄漏量、泄漏位置、泄漏原因等。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1.a.事故隐患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落实整改责任: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要求等。 监督整改过程:定期检查、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质量。2.b.事故隐患监控:建立监控体系:明确监控内容、监控方法、监控责任等。定期开展监控:对隐患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分析。 及时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整改。3.c.事故隐患评估:评估方法:采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评估内容:隐患的危害程度、整改难度、整改效果等。 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1] 水利部.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8.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J].水利与建筑工程学报,2020,20(1):610.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指南)类别管理隐患内容环节隐患编号现场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延期承揽工程。SJ-J001管理一、基础管理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SJ-J002未按规定编制或未按程序审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或新工艺、新工法的专项施工方案。SJ-J003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SJ-J004营地施工驻地设置在滑坡、泥石流、潮水、洪水、雪崩等危险区域。SJ-L001及施二、临时工程工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其他危险品仓库的布置以及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不符合规定,或消防设施配置不满足规定。施建SJ-L002设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作业区未分开设置或安全距离不足。SJ-L003围堰没有专门设计,或没有按照设计或方案施工,或未验收合格投入运行。SJ-L004工程土石围堰堰顶及护坡无排水和防汛措施或钢围堰无防撞措施;未按规定驻泊施工船舶;堰内抽排水速度超过方案规定。SJ-L005未开展监测监

2025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

墨翟附件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序号类别管理环节隐患编号隐患内容项目法人和施工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1 人员管理SJ-J001 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基础管理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2 方案管理SJ-J002 查擅自施工;未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转入后续工程施工营地及施施工工厂区、施工(建设)管理及生活区、危险3 工设施建化学品仓库布置在洪水、雪崩、滑坡、泥石流、SJ-J003 设塌方及危石等危险区域宿舍、办公用房、厨房操作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库等消防重点部位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且未采取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宿舍、办

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清单

脚手架基础管理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m 编制专项方案、报分公司总工、公司安技部审核、公司总工审批;架体搭设高度超过50m 需组织论证、按专家意见修改方案、报公司总工审批。模板工程在搭设与拆除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架体搭设每6m~8m 进行分段验收;危大工程模板应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模板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质量部门联合验收。实体管理落地式立杆基础应平实,地基无积水,立杆底部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符合规范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连续的纵、横向扫地杆,扫地杆离地面为2030cm。连墙件采用钢管横杆,与墙体预埋锚筋相连,以增加整体稳定性。 模板支撑基础管理搭设高度5m 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需编制专项方案、报分公司总工、公司安技部审核、公司总工审批。搭设高度8m 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 及以上需组织论证、按专家意见修改方案、报公司总工审批。脚手架在搭设与拆除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危大工程脚手架应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脚手架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质量部门联合验收。实体管理一般规定立杆基础应平实,地基无积水,底部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符合规范要求。 临时用电基础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分公司总工、公司安技部审核、公司总工审批。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电工书面交底、并在涉及到用电作业各工种交底内容中增加临时用电交底。实体管理外电线路与防护设施和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且采取防护措施(小于1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4m;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6m;小于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8m)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符合规范要求,10KV 以下,最小安全距离;35KV,最小安全距离2m;110KV,最小安全距离; 基坑工程基础管理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分公司总工、公司安技部审核、公司总工审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需组织论证、按专家意见修改方案、报公司总工审批。基坑开挖前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危大工程基坑施工应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基坑施工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质量部门联合验收。实体管理开挖、支护及支护拆除形式、做法符合设计文件、方案要求基坑坡顶、坡面、坡底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及时有效排水。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基坑周边范围内不得堆载,3m 以为限制堆载,坑边严禁重型汽车通过。 钢筋工程实体工程钢筋加工机械所有传动部件应有防护罩。钢筋冷弯作业时,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不得站人或通行。钢筋冷拉作业区两端应装设防护挡板,冷拉钢筋卷扬机应设置于视线良好位置,并应设置地锚,钢筋或牵引钢丝两侧3m 内及冷拉线两端不得站人或通行。钢筋对焊机应安装在室内或防雨棚内,并应设置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多台并列安装对焊机间距不得小于3m,对焊作业闪光区四周应设置挡板。作业高度超过2m 的钢筋骨架应设置脚手架或作业平台,钢筋骨架应有足够的稳定性。吊运预绑钢筋骨架成捆钢筋应确定吊点的数量、位置和捆绑方法,不得单点起吊。 高处作业实体管理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应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下方或附近有煤气、烟尘及其他有害气体,应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措施,否则不应施工。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排架、脚手板、通道、马道、梯子和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平台,应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边缘应设高度不低于1.2m 的防护栏杆。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他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面应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规定,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应掉下。 水上作业实体管理开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设置安全作业区,并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发布航行通告。水上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救生衣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工程船舶必须持有效的船舰证书,船员必须持有与其岗位相应的适任证书,船员配置必须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工程船舶必须在核定的航区和作业水域作业,按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在狭窄水道和来往船舶频繁的水域施工时,应设专人值守通信频道。靠泊船上下人应搭设跳板、扶手及安全网。交通船舶必须配有救生设备、载人严禁超过乘员定额。 爆破作业实体管理从事爆破工作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项目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大型土石方爆破、水下爆破、重要设施附近及其他环境复杂、技术要求高的工程爆破应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的包皮作业项目,爆破作业单位应于施工前3 天发布公告,并在作业地点张贴,施工公告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安全评估单位、安全监理单位、工程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爆破作业时限等。爆破作业必须设置警戒区和警戒人员,起爆前必须撤出人员并按规定发出声、光等警示信号。雷电、 安全防护设施实体管理道路、通道、洞、孔、井口、高出平台边缘等设置的安全防护栏杆应由上、中、下三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高度不应低于1.2m,柱间距应不大于。栏杆柱应固定牢固、可靠,栏杆底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2m 的挡脚板。高处临边、临空作业应设置安全网,安全网距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应超过,水平投影宽度应不小于。安全网应挂设牢固,随工作面升高而升高。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出的变电站、油库、炸药库等场所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0m 的围栏或围墙,并设安全保卫值班人员。高边坡、基坑边坡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高度不低于的安全防护栏或挡墙,防护栏和挡墙应牢固。悬崖陡坡处的机动车道路、平台作业面等临空边缘应设置安全墩(墙),墩(墙)高度不应低于0. 施工机具实体管理施工机具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具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平刨设置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设置防护罩,无人操作时切断电源。 类手持电动工具设保护接零或漏电保护器,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圆盘锯应设置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并应设置具有防雨防晒功能的作业棚。钢筋加工区应搭设作业棚,并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钢筋冷拉作业应设置防护栏,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电焊机应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并应穿管保护,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焊工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实行动火审批程序。搅拌机离合器、制动器应灵敏有效,料斗钢丝绳的磨损、锈蚀、变形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清单(指南)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清单(指南)

基础管理基础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判据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满足全部基础条件+任意2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3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2项隐患隐患编号隐患内容SJ-JZ00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SJ-JZ002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规定向从业人员通报。SJ-JZ00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或论证后未经审查。SJ-JZ004应当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验收或验收不符合程序。 专项工程-临时用电 基础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判据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满足全部基础条件+任意2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3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3项隐患隐患编号隐患内容SJ-ZDZ001配电线路电线绝缘破损、带电金属导体外露。SJ-ZDZ002专用接零保护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SJ-ZDZ003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时间或漏电动作电流不符合规范要求。SJ-ZDZ004配电箱无防雨措施。SJ-ZDZ005配电箱无门、无锁。SJ-ZDZ006配电箱无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SJ-ZDZ007交流电焊机未设置二次侧防触电保护装置。 专项工程-深基坑(槽)基础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判据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满足全部基础条件+任意2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2项隐患3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隐患编号隐患内容SJ-ZSZ001基坑(槽)周边1米范围内随意堆物、停放设备。SJ-ZSZ002基坑(槽)顶无排水设施。SJ-ZSZ003变形观测资料不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清单(指南) 专项工程-起重吊装与运输基础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判据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满足全部基础条件+任意2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3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2项隐患隐患编号隐患内容SJ-JDZ001起重机械基础承载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SJ-JDZ002井架及物料提升机载人。SJ-JDZ003电动卷扬机卷筒上钢丝绳余留圈数少于3圈或无防脱绳保护装置。SJ-JDZ004钢构件或重大设备起吊时,使用摩擦式或皮带式卷扬机。 专项工程-地下工程 基础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判据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满足全部基础条件+任意2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3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2项隐患隐患编号隐患内容SJ-ZWZ001雨季、融雪季节边、仰坡施工排险、防护措施不足。SJ-ZWZ002边、仰坡开挖未施做排水系统;岩堆、松散岩体或滑坡地段的边坡开挖、排险、防护措施不足。SJ-ZWZ003雨季、融雪季节,浅埋或地表径流地段未开展地表监测。SJ-ZWZ004未按规定进行盲炮处理。SJ-ZWZ005残留炮孔内(套孔)钻孔作业。SJ-ZWZ006未按规定进行爆破公示。SJ-ZWZ007爆破信号不明确。 其它基础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判据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满足全部基础条件+任意2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3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1项隐患隐患编号隐患内容SJ-JQZ001有度汛要求的工程,工程进度不满足度汛要求。SJ-ZSZ002人员集中区域(场所、设施)的活动无应急措施。SJ-ZSZ004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办监督[2023]273号)

水利部公报2023.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办监督〔2023〕273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隧道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工作的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情况,水利部监督司组织对《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 现印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清单(指南)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清单(指南)一、水库大坝工程基础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判据1水库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职责不明晰。2大坝安全监测、防汛交通与通信等管理设施不完善。3水库调度规程与应急预案未制定并报批。4不能按审批的调度规程合理调度运用,未按规范开展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不能及时掌握大坝安全性态。5大坝养护修理不及时,处于不安全、不完整的工作状态。满足任意3项基础条件+任意36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项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编号物的不安全状态SY-KZ001大坝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SY-KZ002大坝抗震安全性综合评价级别属于C级。SY-KZ003大坝泄XX、溢流面出现大面积汽蚀现象。SY-KZ004坝体混凝土出现严重碳化、老化、表面大面积出现裂缝等现象。1SY-KZ005白蚁灾害地区的土坝未开展白蚁防治工作。SY-KZ006闸门液压式启闭机缸体或活塞杆有裂纹或有明显变形的。SY-KZ007闸门螺杆式启闭机螺杆有明显变形、弯曲的

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清单1818

脚手架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m编制专项方案、报分公司总工、公司安技部审核、公司总工审批;架体搭设高度超过50m需组织论证、按专家意见修改方案、报公司总工审批。模板工程在搭设与拆除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基础管理架体搭设每6m~8m进行分段验收;危大工程模板应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模板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质量部门联合验收。立杆基础应平实,地基无积水,立杆底部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符合规范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连续的纵、横向扫地杆,扫地杆离地面为2030cm。连墙件采用钢管横杆,与墙体预埋锚筋相连,以增加整体稳定性。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否则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模板支撑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需编制专项方案、报分公司总工、公司安技部审核、公司总工审批。基础管理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需组织论证、按专家意见修改方案、报公司总工审批。脚手架在搭设与拆除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危大工程脚手架应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脚手架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质量部门联合验收。立杆基础应平实,地基无积水,底部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符合规范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连续的纵、横向扫地杆,扫地杆离地面为2030cm。 临时用电基础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分公司总工、公司安技部审核、公司总工审批。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电工书面交底、并在涉及到用电作业各工种交底内容中增加临时用电交底。实体管理外电线路与防护设施和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且采取防护措施(小于1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4m;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6m;小于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8m)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符合规范要求,10KV以下,最小安全距离1.7m;35KV,最小安全距离2m;110KV,最小安全距离2. 基坑工程基础管理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分公司总工、公司安技部审核、公司总工审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需组织论证、按专家意见修改方案、报公司总工审批。基坑开挖前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危大工程基坑施工应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基坑施工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质量部门联合验收。实体管理开挖、支护及支护拆除形式、做法符合设计文件、方案要求基坑坡顶、坡面、坡底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及时有效排水。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基坑周边1.2m范围内不得堆载,3m以为限制堆载,坑边严禁重型汽车通过。 钢筋工程实体工程钢筋加工机械所有传动部件应有防护罩。钢筋冷弯作业时,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不得站人或通行。钢筋冷拉作业区两端应装设防护挡板,冷拉钢筋卷扬机应设置于视线良好位置,并应设置地锚,钢筋或牵引钢丝两侧3m内及冷拉线两端不得站人或通行。钢筋对焊机应安装在室内或防雨棚内,并应设置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多台并列安装对焊机间距不得小于3m,对焊作业闪光区四周应设置挡板。作业高度超过2m的钢筋骨架应设置脚手架或作业平台,钢筋骨架应有足够的稳定性。吊运预绑钢筋骨架成捆钢筋应确定吊点的数量、位置和捆绑方法,不得单点起吊。 高处作业实体管理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应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下方或附近有煤气、烟尘及其他有害气体,应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措施,否则不应施工。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排架、脚手板、通道、马道、梯子和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平台,应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边缘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他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面应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规定,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应掉下。 水上作业开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设置安全作业区,并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发布航行通告。实体管理水上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救生衣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工程船舶必须持有效的船舰证书,船员必须持有与其岗位相应的适任证书,船员配置必须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工程船舶必须在核定的航区和作业水域作业,按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在狭窄水道和来往船舶频繁的水域施工时,应设专人值守通信频道。靠泊船上下人应搭设跳板、扶手及安全网。交通船舶必须配有救生设备、载人严禁超过乘员定额。 爆破作业实体管理从事爆破工作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项目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大型土石方爆破、水下爆破、重要设施附近及其他环境复杂、技术要求高的工程爆破应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的包皮作业项目,爆破作业单位应于施工前3天发布公告,并在作业地点张贴,施工公告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安全评估单位、安全监理单位、工程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爆破作业时限等。爆破作业必须设置警戒区和警戒人员,起爆前必须撤出人员并按规定发出声、光等警示信号。雷电、暴 安全防护设施道路、通道、洞、孔、井口、高出平台边缘等设置的安全防护栏杆应由上、中、下三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高度不应低于1.2m,柱间距应不大于2.0m。栏杆柱应固定牢固、可靠,栏杆底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2m的挡脚板。高处临边、临空作业应设置安全网,安全网距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应超过3.0m,水平投影宽度应不小于2.0m。安全网应挂设牢固,随工作面升高而升高。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出的变电站、油库、炸药库等场所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0m的围栏或围墙,并设安全保卫值班人员。高边坡、基坑边坡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高度不低于1.0m的安全防护栏或挡墙,防护栏和挡墙应牢固。实体管理悬崖陡坡处的机动车道路、平台作业面等临空边缘应设置安全墩(墙),墩(墙)高度不应低于0. 施工机具实体管理施工机具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具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平刨设置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设置防护罩,无人操作时切断电源。类手持电动工具设保护接零或漏电保护器,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圆盘锯应设置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并应设置具有防雨防晒功能的作业棚。钢筋加工区应搭设作业棚,并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钢筋冷拉作业应设置防护栏,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电焊机应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并应穿管保护,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焊工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实行动火审批程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指南)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指南)

隐患内容隐患编号管理对象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SY-K001大坝坝身出现裂缝,造成渗水、漏水严重或出水浑浊。SY-K002大坝渗流异常且坝体出现流土、漏洞或管涌。SY-K003一、水库大坝工程SY-K004闸门主要承重件出现裂缝、门体止水装置老化或损坏渗漏超出规范要求,闸门在启闭过程中出现异常振动或卡阻,或卷扬式启闭机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泄水建筑物堵塞无法泄洪或行洪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SY-K005近坝库岸或者工程边坡有失稳征兆。SY-K006坝下建筑物与坝体连接部位有失稳征兆。SY-K007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危及工程安全的。SY-K008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四无”水电站。SY-D001主要发供电设备异常运行已达到规程标准的紧急停运条件而未停止运行。SY-D002厂房渗水至设备、电器装置。SY-D003二、水电站工程存在三类设备设施。SY-D004涉及水库大坝工程的隐患参照水库大坝工程。SY-D005泵站安全类别综合评定为四类。SY-B001水泵机组超出扬程范围内运行。SY-B002泵站进水前池

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清单

1.前言随着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然而,由于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涉及到各种复杂的因素,如天气、地质等,因此,在使用水利工程的过程中,隐患也是不可避免的。这些隐患如果不及时发现和处理,将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危害。为了尽可能减少这些风险,建立一套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清单就显得尤为必要。2.清单内容2.1 水坝发现裂缝、泄漏等问题时,要及时排除;检查水坝底部孔隙是否扩大;确保水坝的修建和建设图纸是否符合标准;检查水坝周边土地是否有变形等情况。2.2 水库检查水库堤坝是否完好,包括堤坝的高度、坡度、材料等;检查水库的底部孔隙是否扩大;检查启闭机的运行情况以及防洪水位设置是否合理;检查水库的进出水口是否正常;2.3 河道检查河岸是否坚固,岸坡是否合理;检查吊桥、桥墩、码头等结构是否安全;检查河流的淤积情况;检查排水系统是否正常工作。2.4 水利工程设施检查各种水利施工的设备和器材是否正常运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

隐患清单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为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准确判定、及时整改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水利部监督司组织对2017 年印发的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指南)进行修订。现将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 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单位,并就贯彻执行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科学判定重大事故隐患并有效治理是防范风险的关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对本辖区(单位)内有关单位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二、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是事故隐患判定工作的主体。清单中列出了重大事故隐患内容,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基础清单

工程类别施工环节隐患编号隐患内容易引发事故类型基础管理方案管理SJ-001各类事故未按规定编制或未按程序审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审查;不配备应急救援队伍,不开展应急演练。SF-001在大型设备设施倾覆影响范围内设置办公区、生活区;临时驻地或场站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设置在危险区域。坍塌、倾覆SF-002生活区、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与集中爆破区、易燃易爆物、危化品库、高压电力线的安全距离不足。火灾、爆炸施工驻地及场站建设(含临时设施搭辅助施工生活、办公用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且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生活、办公用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等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设)SF-003火灾、爆炸级未达到A级,不符合GB 8624和GB/T 23932要求。围堰施工SF-004坍塌、淹溺未定期开展围堰监测监控,工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碰撞、随意拆除、擅自削弱围堰内部支撑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_ 6 _水利部公报2017.4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规范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见附件),现就贯彻执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水利建设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科学判定隐患级别是排查治理的基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做好判定标准实施工作,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有关单位熟悉掌握有关方法和标准,科学合理地进行隐患判定。二、水利建设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是事故隐患判定工作的主体,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判定标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科学合理判定。判定标准清单中列出了一些常见隐患内容,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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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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