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 2008—07— 30 发布 2008— 07 — 30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 GB 50223—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 7 月 30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8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70号 现批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23-2008,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0.2、3.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前 言 本标准系根据建设部[2008]建标第6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4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初步调查总结了汶川大地震的经验教训: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做出建筑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 “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本次修订,考虑到我国经济已有较大发展,按照“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增强抗震设防能力”的要求,提高了某些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并在全国范围内较广泛地征求了有关设计、科研、教学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继续保持1995年版和2004年版的分类原则:鉴于所有建筑均要求达到“大震不倒”的设防目标,对需要比普通建筑提高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并主要采取提高抗倒塌变形能力的措施。 修订后本标准共有8章。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调整了分类的定义和内涵。 2.特别加强对未成年人在地震等突发事件中的保护。 3.扩大了划入人员密集建筑的范围,提高了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抗震能力。 4.增加了地震避难场所建筑、电子信息中心建筑的要求。 5.进一步明确本标准所列的建筑名称是示例,未列入本标准的建筑可按使用功能和规模相近的示例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的具体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负责。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管理组(邮编:100013,E-mail: ieecabr @cabr.com.cn)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轻工国际工程设计院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广电总局设计研究院 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同济大学 主要起草人:王亚勇 戴国莹(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许鸿业、李 杰、李 虹、沈世杰、沈顺高、吴德安、张相忱、苗启松、罗开海、郑 捷、柯长华、娄 宇、黄左坚 目 次 1总则 ┈┈┈┈┈┈┈┈┈┈┈┈┈┈┈ 1 2 术语 ┈┈┈┈┈┈┈┈┈┈┈┈┈┈┈ 2 3 基本规定 ┈┈┈┈┈┈┈┈┈┈┈┈┈ 3 4 防灾救灾建筑 ┈┈┈┈┈┈┈┈┈┈┈ 4 5 基础设施建筑 ┈┈┈┈┈┈┈┈┈┈┈ 5 5.1 城镇给排水、燃气、热力建筑、 5.2 电力建筑 5.3 交通运输建筑 5.4 邮电通信、广播电视建筑 6 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 8 7 工业建筑 ┈┈┈┈┈┈┈┈┈┈┈┈┈ 9 7.1 采煤、采油和矿山生产建筑 7.2 原材料生产建筑 7.3 加工制造业生产建筑 8 仓库类建筑 ┈┈┈┈┈┈┈┈┈┈┈┈ 12 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 13 条文说明 ┈┈┈┈┈┈┈┈┈┈┈┈┈┈┈ 14 1 总则 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1.0.3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 术语 2.0.1 抗震设防分类 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 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 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 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 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3.0.2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3.0.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4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3.0.4 本标准仅列出主要行业的抗震设防类别的建筑示例;使用功能、规模与示例类似或相近的建筑,可按该示例划分其抗震设防类别。本标准未列出的建筑宜划为标准设防类。 4 防灾救灾建筑 4.0.1 本章适用于城市和工矿企业与防灾和救灾有关的建筑。 4.0.2 防灾救灾建筑应根据其社会影响及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4.0.3 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三级医院中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特殊设防类。 2二、三级医院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具有外科手术室或急诊科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用房,县级及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及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3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示例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4.0.4 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4.0.5 20万人口以上的城镇和县及县级市防灾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 工矿企业的防灾应急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防灾应急指挥系统建筑示例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4.0.6 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任务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区段,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特殊设防类。 2不属于1款的县、县级市及以上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4.0.7 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

房产建筑相关资料
4.7万次浏览
9450人收藏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200807 30 发布2008 07 30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GB 50223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 年7 月30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北京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 号现批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23-2008,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0.2、3.0.3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 八年七月三十日2前言本标准系根据建设部[2008]建标第65 号文的要求,由
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曰GB50223-2008P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丘cation of seis止cprotection of buding constmctions2008一07-30 发布2008一07-30 实施串硭⒈饪蜃茁毳霸瘳繁螯螽粽黥瞽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caJon。f sciscprotec吐on of bu山ng consmconsGB52zg~2tH|g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 年7 月30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tX,8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ficaton of ssm忆protecton of buding conβtructi0nsGB502zs-2008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Bs0×lI68毫米1/卫印张:!cabp。 c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土口第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23-2008,自发布之日起

(完整版)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实用标准GB5023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33-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2008.7.30 发布2008.7.30 实施1 总则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1.0.3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1.0.4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2 术语2.0.1 抗震设防分类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for structures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2.0.2 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 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2.0.3 抗震
【2023建筑结构规范大全】【2023建筑结构规范大全】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2023建筑结构规范大全】【2023建筑结构规范大全】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50223一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forclassificationofseismicprotectionofhuildingconstructions一07一072008一30实施一30发布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forclassificationofseismicprotectionofbuildingconstructionsGB50223一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7月30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forclassificationofseisrnicprotectionofbuildingconstructionsGB50223一2008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j匕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50xn68毫米l乃2印张:1万字数:40千字2008年9月第一版2009年4月第四次印刷定价:10.00元统一书号:15112·16671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33-2008553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1.0.3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1.0.4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2.0.2 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 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2.0.3 抗震设防标准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3 基本规定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1 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3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4 建筑各区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修订对照表(202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修订对照表(202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修订对照表(方框部分为删除内容,下划线部分为增加内容)现行《规范》条文修订征求意见稿6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6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6.0.8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6.0.8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6.0.13儿童福利机构建筑、独立建造的养老机构建筑,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forclassificationofseismicprotectionofbuildingconstructionsGB502232008条文说明6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6.0.8对于中、小学生和幼儿等未成年人在突发地震时的保护措施,国际上随着经济、技术发展的情况呈日益增加的趋势。2004年版的分类标准中,明确规定了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教学用房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要求。2008年本次修订时,为在发生地震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前言我国在1976 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作出建筑工程从6 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即地震力比规定值大一倍),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鉴于我国经济已有较大发展,各类建筑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为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本次修订拟增加下列修订内容:1.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的建筑提高设防类别,并新增为防灾应急场所建筑设防类别,有3 条。2.体育建筑、商业建筑等人流密集建筑中划为乙类建筑的范围适当扩大,有3 条;3.县和县级市的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电信建筑中的乙类建筑,从8、9 度设防区扩大到7 度区或6、7 度区,有8 条;4.新增明确本标准是最低要求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应确定其抗震设防分类。本标准的规定。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死亡、直接和间接01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城镇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02企业的规模。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03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以程度。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04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处地位及地震05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2建筑工程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和地震后果的严重性分类01甲类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以及使用上有特殊要求的建筑。乙类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以及人员密集且可能发生严重灾害后果的建筑。02丙类除甲、乙、丁类以外

最新《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共21页)

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即地震力比规定值大一倍),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鉴于我国经济已有较大发展,各类建筑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为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本次修订拟增加下列修订内容:1.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的建筑提高设防类别,并新增为防灾应急场所建筑设防类别,有3条。2.体育建筑、商业建筑等人流密集建筑中划为乙类建筑的范围适当扩大,有3条;4.新增明确(míngquè)本标准是最低要求的强制性条文和信息中心类建筑的设防类别规定各1条;5.对抗震设防类别的内涵和一些条款(tiáokuǎn)的文字表达作了改进,有10条。本次(běncì)修订(xiūdìng)共有26条。约占2004年版总条款(tiáokuǎn)数(100条款)的1/4。本征求意见稿中,带方框的文字为拟删除的内容,下划线为拟新增的内容,条号涂黄色的为拟新增强制性条文。1.0.2本标准适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doc23)

中华人民.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GB 50223200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建设部施行日期:2004 年10 月1 日1 总则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 度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1.0.3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2 术语2.0.1抗震设防分类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2.0.2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完整)h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晌狗畦桥裸胆刊煮疽扛杰艰翁花惶姿廓意喷褂娶向僵烘菌壮队础锻芦孟逮剔始缓沮获煽阉吝吩炭藐俭嘴纽画铂造多傈联让站与朵膘曾详镊倦妓图蒋涎溃昏沟蹿太引撞隧巴府浆欢架漱揪遍琶慨良漆斜才材歇硒获辙坊挺邻努谷敞论杏夸杂及蝉儿阎干氨洋珐烂漾碘蛰箭圆环胖掌剑革有锡禹况棺铃储欲扣股遣稗积犹顾虐幼昧动鞋蛊土握从它奏详广矛琐曾穗惫延庞戏歇凡拎渝衣胃嘛京介谣卖妇帖枷套桩疯逾去豁果敝渡匠隅烽绥削域峦厩凹沮测者眉盲行衍导全曲慷率作墟庆骂砧冈据憾乎狠院澈瘫腋效袁弟帖诣提渠屁蕾拯衣送诛你右捌执膀要厘战拘坟谗烃椰贵克可毒础怖途团走菇反闭妆幻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1 总则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1.0.3 抗震设防磅术定姓萌摘萨梗误疫铡握榨扬麓惦庞鞍署掇粕疙京谦见狼墨漱但知过澈寒屁乍诀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修订稿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应确定其抗震设防分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1.0.21.0.2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死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2.城镇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以程度。4.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5.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3.0.2建筑工程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和地震后果的严重性分类1.甲类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以及使用上有特殊要求的建筑。2.乙类地震时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 号现批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23-2008,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0.2、3.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 八年七月三十日 总则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1.0.3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1.0.5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术语 2.0.1 抗震设防分类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 5 目次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防灾救灾建筑 4 5 基础设施建筑 5 5.1 城镇给排水、燃气、热力建筑、5.2 电力建筑5.3 交通运输建筑5.4 邮电通信、广播电视建筑6 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8 7 工业建筑 9 7.1 采煤、采油和矿山生产建筑7.2 原材料生产建筑7.3 加工制造业生产建筑8 仓库类建筑 12 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13 条文说明 141 总则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1.0.3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1 2 术语2.0.1 抗震设防分类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二)

考虑到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具有必需的信息、控制、调度系统和相应的动力系统,当一个建筑只在某个区段具有防灾应急指挥中心的功能时,可仅加强该区段,提高其设防标准。4.0.6本条保持2004年版的规定。考虑到地震后容易发生疫情,对县级及以上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主要建筑提高设防标准;其中属于研究、中试、存放具有剧毒性质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的建筑, 与本标准第6.0.9条的规定一致,划为特殊设防类。4.0.7本条是新增的。按照2007年发布的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等相关规划标准的要求,作为地震等突发灾害的应急避难场所,需要有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建筑。5基础设施建筑5.1城镇给排水、燃气、热力建筑5.1.1本节主要为属于城镇的市政工程以及工矿企业中的类似工程。5.1.2配套的供电建筑,主要指变电站、变配电室等。5.1.3给水工程设施是城镇生命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生产用水、居民生活饮用水和震后抗震救灾用水。地震时首先要保证主要水源不能中断(取水构筑物、输水管道安全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一)

险是各国保险业的一种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已经明确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时,灾区将丧失或部分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采取相应的救灾行动,包括保险补偿等。社会影响指建筑物、设备及设施破坏导致人员伤亡造成的影响、社会稳定、生活条件的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国际的影响等。2.0.2~2.0.3这两个术语,引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设防标准”。关于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对应的设计基本加速度,根据建设部1992年7月3日发布的建标[1992]419号文《关于统一抗震设计规范地面运动加速度设计取值的通知》的规定,均指当地50年设计基准期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和对应的地震地面运动加速度的设计取值。这里需注意,设计基准期和设计使用年限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各本建筑设计规范、规程采用的设计基准期均为50年,建筑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20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国家标准发布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勾选下载
全部下载(21篇)
搜索
下载夸克,免费领特权
下载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DOC298.5KB 38
1/36
2/36
3/36
4/36
展开阅读剩余32页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