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1建筑地面形式1.1平坡式5%1.2台阶式8%1.3混合式2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2.1住宅用地0。2%-25%2.2道路用地0。2%-8%2.3公共设施用地最小坡度0.2%最大坡度20%2.4(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3%;地面坡度大于8%时应分成台地)3消防通道宽度(高层建筑防火规范)3.14M4M距建筑物>5M4建筑物层数的限制4.1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4.1.1不准设于4层4.1.2大于等于4班需独立设置4.1.3小于3班可设于其他建筑物内,但壹定要有独立的出口4.1.4不准设置于地下室半地下室4.2高层的人流集中的用房----大会仪,多功能厅,舞厅等4.2.1宜设置在123层4.2.2设在其他楼层需满足4.2.2.1《=400m4.2.2.2俩个出口4.2.2.3设置阻燃材料4.2.2.4自动灭火系统4.3中小学教学楼要求4.3.1小学教学楼少于四层4.3.2中学教学楼小于五层4.4住宅4.4.116m距离室外地平需设电梯4.5学校宿舍4.5.121m需设电梯4.5.2层高单层床2。8m,双层床3。6米最小3。4m5建筑层高要求5.1室内净高限制层高:《住宅设计规范》2.0.10层高上下俩层楼面或楼面和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室内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