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一般检查第一条身长、体重:男性:身长162厘米以上,体重49千克以上,发育良好,体形匀称,合格;身长162厘米以上(坦克院校学员不超过175公分),体重52千克以上,发育良好,体形匀称,水面舰艇、潜艇、坦克院校学员合格。女性:身长157厘米以上,体重45千克以上,合格。第二条血压:收缩压12.80至17.33千帕(96至130毫米汞柱)之间,舒张压7.46至11.47千帕(56至86毫米汞柱)之间,合格。第三条听力:每侧耳语5米以上,合格。第四条视力:两眼裸眼视力均在5.0以上,指挥院校、水面舰艇、潜艇、坦克、雷达、测绘院校学员合格。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视力最低的一眼裸眼视力在4.7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之和大于5.2,或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7以上、矫正视力两眼均在4.8以上,技术院校学员(不包括潜艇、水面舰艇、坦克、雷达、测绘院校)合格。外科第五条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第六条颈强直,斜颈,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第七条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