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语文课代表管理制度
语文课代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语文课代表队伍建设,明确语文课代表职责,提高语文教学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语文课代表是语文教师的助手,是班级语文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负责协助语文教师开展各项工作。第三条语文课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二)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成绩突出;(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乐于为同学服务。第二章选拔与任命第四条语文课代表的选拔采取自荐、推荐和教师指定的方式。第五条语文课代表的任命由语文教师提出,经班主任同意,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语文课代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语文课代表队伍建设,规范语文课代表管理,提高语文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语文课代表是语文教师的助手,负责协助语文教师开展教学活动,促进班级语文学习氛围的建设。第三条语文课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二)热爱语文学习,语文成绩优秀;(三)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四)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第二章选拔与任命第四条语文课代表的选拔采取学生自荐、同学推荐、教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第五条语文课代表的任命程序:(一)由语文教师提名候选人;(二)经班主任审核同意;(三)报学校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