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报告人(签名)单位报告日期年月日阅签人(签名)阅签日期年月日中共中央组织部2017 年制填表须知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填写前请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阅读本须知和表内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填写时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并在封面和承诺书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 领导干部须实事求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了修订,2017 年集中报告时,须按首次填报要求填写。以后每年集中报告时,填写变化情况。 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 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