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党建工作加入公司章程的修改
金牌文档附件:将党建工作参加章程的修订模版第xx章党的建设〔增加〕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是否设置〕,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总支〔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养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