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事故案例
违规送电丢了性命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何家自然村因拖欠电费,供电部门将该村6/0 4kV配电变压器的高压引下线从架空线上解除,停止了对该村的供电。1998年5月9日傍晚,上任不到一年的村电工何××独自一人到配电变压器台墩上,欲用挂钩法搭火恢复送电。他把配电变压器三根高压进线的一头做成钩状,用竹杆撑挂到6kV架空线上。挂好一根以后,他赤手拿第二根线头时触电,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7岁。 这次事故的教训是:1 村电工要遵纪守法《电力法》规定:用户拖欠电费久催不交,供电部门有权停止对其供电。停电以后,村电工的正确做法是积极向农户收回电费,尽早交供电部门,争取供电部门恢复供电。而何××没有这样做,他迎合了某些农户“不交电费也要用电”的错误意见,采取非法手段和极危险的搭火方法,欲自行恢复供电,以致丢了年轻的生命。2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电工的培训这次事故说明:何××既不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也缺乏应有的电工知识。如果何××懂得变压器原理结构,知道变压器三个高压桩头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