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规定汇编
哪些建(构)筑物应进行变形观测(沉降观测点的设置):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10.2.9 条(强条)《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第3.0.1 条(强条)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变形观测:(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甲、乙级等级标准见本规范第3.0.1 条,如: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 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建筑物等属于甲级);(2)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3)加层、扩建建筑(物);(4)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5)需要积累建 允许变形值根据《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T5074-2006)第13.3.7 条及其条文说明,发电厂建筑物地基变形以沉降量、沉降差、倾斜与局部倾斜为控制指标。对于以框架和排架结构为主要型式的一级(指建筑物安全等级)和部分二级建筑物,应按沉降量和沉降差控制;高耸的烟囱、贮煤(灰)罐等应以倾斜控制。发电厂建筑物地基最终沉降量可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计算发电厂各类建(构)筑物安全等级见《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T5074-2006)第4.2.4(表4.2.4).高耸的烟囱应以倾斜控制,是因为倾斜对烟囱产生的影响远比沉降量大,而由于烟囱受荷特性,使得它易产生倾斜,对安全运行造成很大威胁. 观测周期、日期、频率(次数)要求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SDJ6987)第9.4.3 条;(1)基础施工完毕后开始观测;(2)建(构)筑物每完成一层观测一次;(3)烟囱、冷却水塔等每升高1520m 观测一次;(4)施工期间中途停工,在停工之日、复工之时,均应进行观测;(5)从建成到移交生产,每月观测一次;(6)施工期间总观测次数不应少于6 次。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10.2.9 条条文说明:本条所指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包括从施工开始,整个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对建筑物进行的沉降观测。施工期的观测日期及次数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建筑物竣工后的第一年内,每隔23 个月观测一次,以后适当延长至46 月,直至达到变形稳定标准为止。一、二级水准测量,高程及垂直位移量均为0.01 沉降监测网的设置及对沉降观测的资质、仪器、方法及其它要求:1、沉降监测网的设置(详见JGJ8-2007,第4.1 及4.2 节;GB50026-2007,第10.3 节;DL/T5001-2004,第10.4 节)沉降监测网(一等高程基准点)至少应有3 个水准基点,组成等边三角形,边长不超过150m,最好设置在基岩上,或三根深桩(打到持力层),或利用工程试桩,或埋设深层钢管标;高程基准点(起始点高程)一般应由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给出(厂区附近的国家一等水准控制点),由其引测至厂区内,建立独立的高程监测网,厂区基准点高程应由当地测绘产品检定站验收。火电厂沉降观测属于较大规模的监测工程,基准点高程宜一、二级:DS05、DSZ05 型,一级不允许使用DS1、DSZ1 型)、线条式因瓦标尺或条码式因瓦标尺(详见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第6.1 条表4 及变形规范表4.4.1-1)4、水准(高程控制)点(基准点、工作基点、沉降观测点)的选点、埋(标)石和标志1)水准标石顶面的中央应嵌入一个半圆球为铜或不锈钢的金属水准标志(GB/T12897-2006,第5.2.3 条)2)沉降观测点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有争议)(JGJ8-2007,第5.5.3 条第1 款)5、方法:三固定:固定的人员、固定的仪器、固定的水准基点及路线方法,以保证精度准确。具体要求详见GB/T12897-2006 第七章:水准观测,JGJ8-2007 第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有关章节;(6)《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T50012004)(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8)《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96)第3.1.13(强条)“重要的或对沉降有严格要求的机器,应在其基础上设置永久的沉降观测点,并应在设计图纸中注明要求.在基础施工、机器安装及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观测,作好记录”。 沉降观测应提交的资料及成果整理1、《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T50012004)第十章第10.5 节及附录(1)沉降观测技术报告(参考提纲见火电厂测量规程附录Q 2)沉降监测网测量及稳定性检验成果(施工期间每间隔36 个月应对沉降监测网进行稳定性检验,至少有3 个稳定可靠的基准点,基准点离观测点不应100m 3)沉降观测记录,沉降过程曲线(火电厂测量规程附录O和附录P)2 《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T50742006)沉降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计算、分析,验证观测计算依据,确定建(构)筑物沉降的程度及沉降速率和规律,同时应提交以下成果资料:(1)实际测量观测和计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