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部分)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年3 月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3 4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5 4.1 一般规定...........................................................................................................5 4.2 住宅工程..........................................................................................................5 4.3 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Ⅰ)..............................................................................6 4.4 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Ⅱ)..............................................................................6 5 工程监理单位技术支持与管理职责........................................................................8 5.1 一般规定..........................................................................................................8 5.2 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职责..................................................8 5.3 其他..................................................................................................................9 本标准用词说明..........................................................................................................10 条文说明......................................................................................................................11 1 1 总则 1.0.1 为规范合理配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维护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公平权 益,优化利用工程监理单位人力资源,规范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行为, 更好落实工程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提升工程监理 服务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效发挥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依据 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及工程建设有关法律、 条例和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 服务活动,并可作为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考核评价、市场监督、企业内控等参考标 准。对于在功能、用途、技术、管理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可参 照本标准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0.3 本标准应与“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中监理服务内容、范围、质量、酬金、资 源、评价等相关标准配套使用。 1.0.4 本标准已充分考虑了企业信息化、技术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支撑作 用,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的基本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 理服务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别、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和监理 取费等因素,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标准。 1.0.5 本标准未包含监理规范规定之外的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所需的 人员数量和岗位。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可就此另行协商。 1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 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 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 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 related service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 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registered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 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其他工程技术、经济类注册人员。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representative of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 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 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specialty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文件签发 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9 监理员 site supervisor 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 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 组织形式和规模,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 投资规模、不同阶段、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和监理服务费用等因素确定。 3.0.2 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监理机构履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建设 监理合同等情况进行监督,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技术、经济、法务、管理等支撑系 统,确保项目监理机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监理成果资料管理等工作质量。 3.0.3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遵循适用、精简、高效的原则,由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监理人员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 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0.4 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将监理工作中不 能委托的职责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 中所列明的基本职责内容履行职责。本标准中只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和监理员配置基本数量。 3.0.5 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 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0.6 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 时在同一区域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且 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在总监理工程师兼职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应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兼职在本标准配置表中用“(1)”统一表示。 3.0.7 本标准为工程监理单位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有效履行监理职责,在施工高峰期 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的基本人数。工程监理单位宜根据项目的特点、建筑物功能与布局、 工作与交通条件、地区差异、合同约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要求等实际 情况,在此标准上进行适当调整。 3.0.8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手段牟取中标,而后通过减少监理人员数量、 降低监理人员素质等方式,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3.0.9 各地规章制度和建设单位要求超出监理规范范围增设监理人员的,未计入本标 3

猜你喜欢
2.8万次浏览
5654人收藏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并可作为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考核评价、市场监督、企业内控等参考标准。对于在功能、用途、技术、管理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可参照本标准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另行约定。1.0.3 本标准应与“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中监理服务内容、范围、质量、酬金、资源、评价等相关标准配套使用。1.0.4 本标准已充分考虑了企业信息化、技术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支撑作用,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的基本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别、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和监理取费等因素,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标准。1.0.5 本标准未包含监理规范规定之外的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所需的人员数量和岗位。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可就此另行协商。12 术语2.0.1 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附表:工程类别等级标准配置房屋住宅小区一类(12万平方米以上)1 名总监理工程师(常驻),土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8 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安装监理人员2 名。12 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 万5 千平方米增加一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二类(6-12 万平方米)1 名总监理工程师,1 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4 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一名安装监理人员。6 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 万5 千平方米增加一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三类(6万平方米以下)1 名总监理工程师,1 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1 名安装监理人员,每1 万5 千平方米配土建监理人员1 人(常驻)。一般建筑一类(3万平方米以上)1 名总监理工程师(常驻),土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2 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1 名安装监理人员(常驻)。3 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5 千平方米增加1 名常驻土建监理人员。二类(1-3万平方米)1 名总监理工程师,1 名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

附表:工程类等级标准配置别1名总监理工程师(常驻),土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一类(12万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8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平方米以安装监理人员2名。上)12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万5千平方米增加一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 房屋住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4名宅二类(6-12土建监理人员(常驻),一名安装监理人员。小区万平方米)6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万5千平方米增加一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三类(6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1名平方米以安装监理人员,每1万5千平方米配土建监理人员1人(常下)驻)。1名总监理工程师(常驻),土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一类(3万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2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平方米以1名安装监理人员(常驻)。上)3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5千平方米增加1名常驻土建监理人员。 一般建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2名筑二类

2018标准化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

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组建定位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是工程监理单位依据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管理单位相关要求组建并派驻工程现场的组织机构,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活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监督、评价等管理手段,采用审查、见证、旁站、巡视、验收等方式方法,实现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和技术等各项建设目标。组建原则所有输变电工程必须组建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在监理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成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并将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成立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管理单位。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配备满足独立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及监理工作的各类资源(包括办公、交通、通信、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设备或工具,以及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依据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总则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术语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监理人员:具有监理从业资格的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人员。 人员配备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配备数量和专业满足要求的监理人员。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并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10.组织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建设单位; 11.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2.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3. 附则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原《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 以上是一份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的文档,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修改后)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充分发挥监理的有效作用,特制订以下配备标准:1、本标准适用于********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工程项目;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指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含安全监理员)和见证员等人员,以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监理企业应当在进场前书面提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名单,且主要监理人员应当与投标、合同约定及监理规划一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不得再更改项目监理机构组成的任何人员;如需更换必须经建设单位书面批准后方可更换;4、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五天;5、人员资质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1976年以前出生,最近五年内曾连续担任项目总监且不少于2个1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项目;(2)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各阶段人数根底阶段主体阶段装修阶段工程类别工程规模(M代表建筑面积单位:N代表工程造价单X配备人数监理监理监理位:万元)监理员监理员监理员工程师工程师工程师M10000112211410000M3000022321252342226共筑厂工M30000公建及房程以30000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30000,各阶段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增加1人,建筑面积每增加15000,各阶段增加监理员1人,缺乏15000按15000计,增加人员的专业依据工程需要确定。依据具体建筑面积核算备案人数。M30000223222530000M600002343227房屋建筑工程60000M1202203444338住宅小区工程以120220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30000,各阶段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增加1人,建筑面积每增加15000,各阶段增M120220加监理员1人,缺乏15000按15000计,增加人员的专业依据工程需要确定。依据具体建筑面积核算备案人数。1、以上工程现场配备专业可依据工程具体情况配备专业人员,专业包含:工民建、水暖、电气、机电设备等。2、各阶段监理专业如造价、采购等专业均可X,不驻现场。3、N500万元的工程,可配备1名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

瑞安市市政公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N,50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 500万元?N,1000 万元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 1000万元?N,250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合计5人。 2500万元?N,500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合计7人。 5000万元?N,10000 万元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5人。合计9人。 N=10000 万元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6人。合计10人。 N,10000 万元以10000万元为基数,工程造价每增加2500万元,人员增加1人。N为市政园林工程合同价备注:以上人数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无兼职其他工程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若兼职,则应增配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合计人数相应加1。 不需要的朋友可以编辑删除关于年龄1.一个横贯终生的品德基本上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人员标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9 万平方米以上1 人3 人以上3 人以上69 万平方米1 人2 人以上3 人以上36 万平方米1 人2 人以上2 人以上13 万平方米1 人1 人以上2 人以上1 万平方米以下1 人1 人以上1 人以上 工业厂房工程最大跨度人员标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36 米以上1 人2 人以上2 人以上2436 米1 人1 人以上2 人以上24 米以下1 人1 人以上1 人以上 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及其它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或施工合同价款)人员标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10000 万元以上1 人3 人以上3 人以上6000-10000 万元1 人2 人以上3 人以上3000 6000 万元1 人2 人以上2 人以上1000-3000 万元1 人1 人以上2 人以上1000 万元以下1 人1 人以上1 人以上说明:1、本标准所列监理人员为常驻工地人员。所列以上数包括本数、以下数不包括本数。2、除下列规模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可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外,其它项目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V:1.0精细整理,仅供参考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日期:20xx年X月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附件1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各阶段人数工程规模(M代表建最低筑面积 单位:㎡ N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修阶段工程类别配备代表工程造价 单位:人数监 理工监 理工监 理万元)监理员监理员监理员程师程师工程师房公共M<10000112211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屋10000≤M<300002232125建2342226建筑筑及厂根据具工以30000㎡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30000㎡,各阶段监理工程房工体建筑程M≥30000师、监理员均增加1人,建筑面积每增加≤15000㎡,各阶段增加监程面积核理员1人,不足15000㎡按15000㎡计, 增加人员的专业根据工算备案程需要确定。人数。住宅M<300002232225小区30000≤M<600002343227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60000≤M<1200003444338根据具以120000㎡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30000㎡,各阶段监理工体建筑工程程师、监理员均增加1人,建筑面积每增加≤15000㎡,各阶段增加M≥120000  面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标准(共1页)

2、各阶段监理专业如造价、采购等专业均可兼职,不驻场。3、N500万元的工程,可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兼职),1名主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根据需要兼职。N10001000N50005000N10000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4人。357市政公用工程及园林工程以10000万元为基数,工程造价每增加5000万元,监理工程师、监理N10000员均增加1人。不足5000万元时按5000万元计。根据具体工程造价核算备案人数1、以上工程现场配备专业可根据工程要求配备,专业包括:道桥、市政、桥梁、电气、管道、园林、燃气、给排水、道路。2、N500万元的工程,可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兼职),1名主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根据需要兼职。3、主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各阶段必须驻现场,其他附属专业(水、电、暖)根据实际进度进驻现场。备注:1、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指总监(总监代表)和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附属专业(水、电、暖)监理人员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立项目且3项

2018标准化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

前言 为了规范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的人员配置,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 标准化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原则1.合理性:根据工程规模、技术难度、工期要求等因素,合理配置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确保人员数量和素质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2.专业性: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3.稳定性: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适应性:根据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和特点,适时调整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的配置,以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 标准化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1.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5 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3 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2 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 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级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2 年以上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 监理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省级监理员岗位证书,并具有1 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监督管理 1.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对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的到岗情况、工作表现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考核评价: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人员奖惩、调配的依据。 3.培训教育: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附则 1.本标准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一份标准化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的文档,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2018年标准化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标准

1 机构设置与职责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组建定位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是工程监理单位依据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管理单位相关要求组建并派驻工程现场的组织机构,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活动,通过计划、组织 、协调、监督、评价等管理手段,采用审查、见证、旁站、巡视、验收等方式方法,实现工程安全、质量 、进度、造价和技术等各项建设目标。组建原则所有输变电工程必须组建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在监理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成立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并将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成立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管理单位。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配备满足独立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及监理工作的各类资源(包括办公、交通、通信、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设备或工具,以及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
勾选下载
全部下载(13篇)
搜索
下载夸克,免费领特权
下载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DOC440.2KB 21
1/21
2/21
3/21
4/21
展开阅读剩余17页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