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1 殷规定5。2 门诊郎与接诊部5。3 急诊部5.4 医技科室5.4。1 放射检查室5。 2 功能检查室5.4。3 血库5。 4 中心供应室5。 5 手术部5。4.6 病理科5.4.7 药剂科5。5 住院部5。6 后勤保障部门5。6 1 洗衣房5。 2 营养膳食科1 5.6。3 锅炉房5.6。4 太平间5.6.5 车库、停车场5.7 室内装修和其他要求6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8电气9智能化10医疗气体11环境保护12节水与节能13防火与消防1。总则1。1适用范围本建筑设计规范适用于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患者的医院建筑,为该类建筑物建筑设计与规划应遵循的原则与依据。有关章节亦运用于附设于综合性医院内的传染病区或独立传染病区。1.2设计原则1。 1本建筑设计规范核心是从传染病传播的传染源、宿舍、环境三角形关系,切断传染链,控制传染源的原则。在建筑总体布局,平面与竖向布置上,明确功能分区,明确各部门洁污分区与分流。并针对传染病医院的特点,重视医疗区内病患者诊疗活动区域与医务工作人员工作区域的相对区划。减少洁净与污染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