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第二章外科项目第三条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颈强直,斜颈,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第五条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