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三色笔记
第一章总论1.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分:(1)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你想的;(2)事实行为的法律后果跟你怎么想的无关,是法律直接规定好的。【做题秒杀】法律行为:合同。事实行为:创作作品、拾得遗失物、建造房屋、侵权行为。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益的行为能直接有效吗?不能,无民事行为能力采取一刀切,一律无效。3.通谋虚假和受欺诈怎么区分?通谋虚假是合同双方一起说假话(无效),受欺诈是一个人被骗了(可撤销)。4.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旦被撤销,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错误! 会追溯到行为开始时,自始无效。5.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区别:条件不一定会发生,期限一定会发生。6.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的终止情形怎么记?(1)委托代理终止:干完了、不干了、死了(有例外)、代理人傻了(2)法定代理终止:长大了、死了(无例外)、代理人傻了7.一方隐瞒仲裁协议提起诉讼:另一方有异议要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8.为什么胁迫订立仲裁协议是无效,而不是可撤销?要跟《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