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366-2019〗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5.建造及拆除阶段碳排放计算;6.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碳排放计算。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的运行、建造及拆除、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的碳排放计算。1.0.3建筑碳排放计算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建筑碳排放building carbon emission建筑物在与其有关的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