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健全基本组织方面(一)班子选优配强落实不到位。由于司法局机构改革后涉及机构重组,原党支部书记调离本单位,所以导致目前党支部缺少党支部书记一名,宣传委员一名。与上级要求的班子配备的要求存在差距。 建强基本队伍方面(一)党员发展工作存在不足。司法局党支部目前共有党员9名,35岁以下党员仅2名,党员年龄偏高。2019年仅有一名同志提交入党申请书,在储备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方面存在不足。 开展基本活动方面(一)支部活动质量不高,在保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方面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教育等支部活动仅停留在以会议的形式进行传达学习,对开展的形式思考较少,不够创新,党员积极性不高。第二,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过程中不够直接了当,不能直击问题要害。第三,各项支部活动开展前,研究部署较少,会议结束后对需要整改落实的情况抓得不够力,落实进度较慢。 落实基本制度方面(一)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谈话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开展谈心谈话次数较少,谈话质量不高。 强化基本保障方面党务台账方面。工作记录过于简单,会议记录不规范;痕迹资料整理不完善,与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1.基层党支部缺乏进行党建工作的意识基层党支部的党员队伍参差不齐,素养不高,很多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党建意识不够,没有按部就班的进行党建工作。即使偶尔开展一些党建工作,也缺乏创新性,根本没有结合基层特色开展活动。受当前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很多人认为在基层党支部活动中,应该做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而不是党建工作这种“虚事”。因此,在基层党支部活动中,普遍性存在重业务而轻党建的情况,党建意识淡薄等情况。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意识薄弱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基层组织的领导有直接的关系,党支部书记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都会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产生不良影响。